在上篇,我們講了五個品牌與運動員合作的成功要素,這篇我們將剩下的四個關鍵成功要素做一個完整解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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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篇所講的五項成功要素,多集中在品牌所應該做的功課上,而在下篇的四項成功要素,將會是品牌如何給運動員的功課層面。
六、提供品牌洞察及規範
上篇提到,品牌應該傾聽運動員,了解運動員的故事。而相對的,運動員也應該清楚了解合作品牌的許多洞察,如:品牌主要商品、品牌精神,品牌消費者族群,品牌人格等等。當然不是說要把運動員訓練成一個品牌行銷專家,但在合作開始,品牌方有義務使運動員多深入了解品牌的各種層面,甚至認真的幫運動員上一堂品牌課,讓運動員能藉由了解品牌精神進而認同喜愛品牌,未來在外面的行為展現上,也會潛移默化的做出符合品牌精神的行為。
另外,品牌除了給予品牌洞察面的教育外,也必須給予運動員明確符合品牌的行為規範,從最簡單的形象維持,禁止使用競品等,還包含品牌/產品的使用露出時機,品牌/產品的使用露出方式,一直到如果接受媒體訪問時,如何提及品牌及說明品牌的方式等等。
這些,都是品牌必須花時間教育運動員及運動員經紀人的。
七、提供運動員可使用的商品/裝備或工具。
品牌與運動員合作最大的目的之一,就是在於品牌曝光。所以,品牌應該在合理使用的最大範圍內,提供給運動員足量的商品或品牌工具,讓運動員在生活中,在賽場上,都能幫助品牌來曝光。如果你是運動服飾/運動用品廠商,就該提供足量且適合運動員的裝備,讓運動員在場上發光發熱時,你的產品也伴隨運動員的表現而被認識。如果你是飲料品牌,就應該提供足量的飲料給予運動員,讓他在適當的時機可以飲用,曝光你的品牌。如果你是家用品牌,如何提供運動員在家居生活上,甚至結合運動員的家庭成員,達到有效行銷就是該考量的重點。
甚至,品牌基於商品特性及內部規範,可以提供更多的商品裝備工具給運動員,讓運動員成為你的派樣部隊,在適當的時機,讓他分享給他的隊友/親朋好友,達到更大的品牌曝光效果。
八、保持運動員的責任
給予了品牌教育,品牌規範,品牌商品/配備/工具等,有效的管理運動員是否依照雙方的合作項目走就是接下來的重點。品牌必須時時注意運動員在場上場下的表現,是否符合品牌所期待的事項,包含以上所提的行為規範與品牌相關物件使用時機等。
另一個重點則在於運動員在社群媒體上的表現,是否符合品牌的期待。有些運動員在公開場合所作所為符合品牌所規範的事項,但私底下或在自己的社群媒體上,卻沒有幫助品牌的曝光,一點隻言片語都沒有提及,甚至被抓到使用競品,這些都是品牌在與運動員合作之後,還是必須時刻關注的事項,讓運動員盡到該有的責任。
九、建立運動員的品牌功能
運動員與品牌的長期合作,不是只有在新品上市,促銷時期才會有動作,而是應該落實到合作期間的每個時刻。以下兩個小點來說明。
運動員是品牌的倍增器及內容創造者
回到品牌找運動員的初衷,要的就是運動員的粉絲及所能接觸到的目標族群,也因此,品牌方應將運動員視為品牌的倍增器,能將品牌/商品的特點成功的向原本接觸不到的族群溝通,讓品牌的接觸人數及效果倍增。另外,品牌也應使運動員成為品牌的內容創造者,現在年輕運動員使用社群媒體,甚至自行產生內容的比例都越來越高,如何讓運動員能幫助品牌一起創造出合適的品牌置入內容,將會是品牌運動員合作的關鍵要素。
品牌是運動員的優先媒體夥伴及放大器
相對的,品牌也應該成為運動員的優先媒體夥伴及放大器。當運動員有任何關鍵時刻時,如得牌,升級,重大宣布等等,品牌應該作為運動員的優先媒體夥伴,第一時間幫助運動員曝光消息,甚至幫助運動員與社會大眾做溝通。同時也作為運動員的放大器,藉由品牌的宣傳管道,讓更多人知道運動員在場上的好表現,讓更多民眾能認識合作運動員,放大運動員的聲量,也讓運動員有機會得到更多的支持。
以上九點,希望能讓台灣有更多品牌,能注意到運動員擔任品牌合作夥伴的潛力,以及合作之後該有哪些注意事項,讓兩方的合作相輔相成,達到品牌與運動員合作的成功。